为做好我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的通知》(湘教通〔2016〕17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攸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通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促进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二、测评工作小组
为了使本次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特成立攸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颜荣华
副组长:颜学勤、聂双利、蔡德和
成员:侯曼文、朱桂昭、颜卫东、易卫星、李新文、
周志刚、刘志红、王英红、 文 辉、田明良
三、测评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含教育局机关教师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研究室)的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今年首次参加测评的人员共853人。
四、测评条件
教师参加测评,须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省工程办颁发的“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
五、测评指标及方法
1、测评对象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www.hnteacher.net),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系统”(以下简称测评系统)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申报表》(附件1),填写相关内容,对申请的得分项目须注明评测材料的位置或链接,同时在测评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
(2)个人空间网址(个人空间中需存有应用于日常教学的原创性课程资源等内容);
(3)本人主持或参与教师工作坊研修的网址(限报一个工作坊);
(4)上传材料的本人原创声明(在发展测评系统中上报)。
2、根据《湖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实施细则》规定的评价项目,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开展测评工作。
3、按照个人申报——本人自评——学校测评——县测评领导小组测评的过程进行测评。
六、工作安排
1、总负责:朱桂昭
2、联络:文辉
3、宣传:陈建新、彭祖德
4、监督:颜卫东(1—7班)、易卫星(8—14班)、田明良(15—21班)
5、测评学员提交材料指导:文辉、彭祖德、易卫星
6、通知与考勤:谭利民、文荣姑
7、机房维护:罗耀武
8、茶水:李妮、文莲姑
七、具体测评安排
1、10月20日至10月30日,组织参加测评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湖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湘教通〔2016〕175号)及攸县教育局《关于攸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应用测评实施方案的通知》、辅导测评学员材料准备与提交。
2、10月21日至10月28日全体测评领导小组成员培训。
3、10月23日至11月26日,对参加测评教师的测评申报逐班进行测评,并填写《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汇总表》。
4、测评人员班级安排
测评人员分班办法:将参加测评对象按文科、理科、艺体学科、技术学科和学前教育进行分班,每班设置1名负责人,根据测评领导小组的学科方向进行分班测评,测评时,测评领导小组根据《发展测评评分细则》对测评材料进行独立评分,每份测评材料的最终得分取全体测评领导小组成员所提交测评分的平均分。
八、着力营造信息技术能力应用氛围
测评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主动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要以网络环境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主题,适时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优秀课例征集和教师网络空间建设与应用评优等活动,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督促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形成浓郁的应用氛围。
攸县教师培训管理站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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